財政部發布《關于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簽訂的工程合同應按照本通知執行。其中明確:
- 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
- 在確保不超出工程總概(預)算以及工程決(結)算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約定保留不超過工程價款總額3%的質量保證金外,進度款支付比例可由發承包雙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新開工項目可以推行過程結算。
除本通知所規范事項外,其它有關事項繼續按照《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財建〔2004〕369號)執行。
廣東省住建廳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規定(試行)》,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繼浙江省之后,廣東省是第二個在管理規定中對現澆混凝土主體結構施工周期提出要求的,文件明確:浙江金華發布《關于印發<金華市建筑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
湖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
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審批事項的提示》,明確:
關于發布《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的公告
第1115號
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關于印發<2018年第二批協會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協字〔2018〕030號)的要求,由中國中建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帕克國際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標準》,經協會工程管理專業委員會組織審查,現批準發布,編號為T/CECS 1030-2022,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